偷拍行为并非绝对地构成对
肖像权的
侵权。事实上,肖像权的损害必须依赖于滥用他人肖像谋求经济利益这个决定性因素。倘若偷拍者运用所拍摄的他人肖像展开任何商业活动或广告宣传之类的谋利行为,那么无疑就触犯了肖像权。然而,若偷拍仅仅是出于个人审美、学术探究等非盈利性的目的,而且并未公开发布,那么通常情况下便不会被视为是对肖像权的侵害。即便如此,尽管没有
侵犯肖像权,偷拍行为仍有可能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以及
名誉权等其他法定权益。总而言之,要判定偷拍行为是否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其核心要素在于偷拍者的实际用途及其传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