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嫌犯采取
刑事拘留措施之后,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三十日。然而,如遇特殊情况,经过上级部门的许可,这一期限可以延长至四天。对于那些涉及重大复杂事例、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情况的事例,经过上级部门的特别批准,调查期限还可以进一步延长至三十七日。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将全力搜集和审查各种
证据,以便确认是否存在充足的证据来证实
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倘若
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能会考虑改变对嫌犯的
强制措施,甚至撤销该事例;反之,如果证据确凿,公安机关将会把事例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实际的调查期限会因为事例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