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特别在涉及到
刑事事例的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通常需自理律师的费用。然而,当被告人是尚未成年的
未成年人,或者预计将被判以极刑且未有委托
辩护人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必须指派具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在此种情况下,被告人无须支付任何
律师费用即可获得法律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抢夺罪案的审判过程中,如被告人决定亲自委托律师为其辩护,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均由被告人自行负担。然而,在某些
民事赔偿部分的协商或
诉讼过程中,如果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由
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则应严格依照该约定执行。若双方并未就此作出明确约定,则通常情况下仍需由聘请方承担律师费用。因此,具体的费用承担方式需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约定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