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瑕疵诉讼
管辖事宜,其通常所遵循的原则为:就有关不动产
纠纷而提出的
诉讼请求,应由不动产坐落地的地方各级人
民法院拥有专属
管辖权。鉴于商品房已经被纳入了不动产的范畴之内,因此,此类
诉讼事例通常会由商品房所在地区的法院进行审理与裁决。然而,若涉及到的是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产生的
违约责任等方面的争议,并不涉及到不动产
物权的确立、分割以及
相邻关系等引发的物权纠纷,并且在该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同时该约定并未违反
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便应当依照该约定来确定最终的管辖法院。总而言之,商品房瑕疵诉讼的管辖法院究竟为何方,需要依据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来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