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
房屋预售合同之后再将房子出售,这一行为往往被认为是一种违约现象。因为房屋预售合同已经具备了完整的法律效应,其主要作用是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文规定和约束。在大多数的预售合同当中,都会明确规定卖方不得随意地将房屋转售他人,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卖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可能需要支付高额的
违约金或者
赔偿买方的
经济损失等等。具体的违约金金额基本上都是在预售合同中有所规定的,如果未能找到相关的条款,那么就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进行精准计算。这些损失的范围很广,可能涵盖到因房价上涨给买方带来的额外负担,也有可能包括买方在
购房过程中所付出的那些合理花费等等。总而言之,签订完房屋预售合同以后再来出售房产的做法确实存在着相当大的法律风险,我们强烈建议各位朋友们要严格遵守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切勿轻易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