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屋合约
定金终止日期的计算方式往往受到
合同条款的严格约束。一般而言,若买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支付
购房款项的义务,其
违约金的开始计算日期很可能自约定的付款期限截止日起开始计算;反之,如果卖方未能如约履行交付房屋或办理各项
产权手续的义务,其违约金可能从约定的交付房屋或办理相应手续截止日期开始计算。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们还必须充分考虑到双方是否有合理的协商变更约定的可能性以及
不可抗力等因素对违约金起算日期的影响。若合同对于此问题并无明确规定,那么可能需要根据交易习惯、公平原则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的判断。总的来说,具体的违约金起算点需要结合具体的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依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