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
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着
取保候审这一重要制度。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可以适用于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复杂情况下。对于适宜采取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有权按照对应的法律
法规作出相应的决策。具体来说,有以下四个条件需要考虑是否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首先,当事例可能判决被告人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时,公安机关可考虑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其次,若事例可能判处被告人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
社会危害性的增加,公安机关也可考虑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再次,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同样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取保候审;最后,若事例已经进入了
羁押期,但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公安机关也可以考虑对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执
行权属于公安机关,而被告人在被
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乡村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