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类
刑事事例的具体情况不同,
逮捕的最终决策时间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动。一般来说,考虑到实际操作中的种种复杂因素,如果公安部门确信必须将嫌疑人实施逮捕的话,那么在对其进行
拘留之后的三天之内,就应该向上属的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等待其审查并做出是否
批准逮捕的决定。然而,在特殊情况,比如涉及流窜
犯罪、多次犯罪甚至是
团伙犯罪等重大嫌疑者时,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时间则有可能延长至一至四个连续工作日。在这种情况下,向上属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的总计期限最多可达30天。此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性的时间规定,实际事例处理过程中,可能由于各式各样的突发或意外情形,导致最终的决策所需时间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