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律师会见这一环节,通常情况下均需提供由委托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此项委托书,作为委托人赋予律师
代理权限的正式书面文件,具备着至关重要的法律效应。特别地,在处理
刑事事例过程中,律师若受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之委托,则需要向负责处理事例的司法机构
递交相应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本人的公函等材料,待经过该司法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会晤行动。而在民事事例范畴内,如果律师是在接受到
当事人指派,代表其参与
诉讼或者非诉活动的情况下,那么在与相关人员进行会面交流时,一般也需要携带并出示此份委托书,以此来证明自己的
代理身份及其所享有的代理权限。总而言之,委托书乃是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的重要依据和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