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涉及到租赁房屋
退房的
违约金问题时,其收取的标准和原则主要依据
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规定。如果租赁合同中已经明确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法,那么在处理此类
纠纷时,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然而,如果租赁合同并没有对违约金作出明确的规定,那么此时违约金的数额便需要根据
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来予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往往是基于给出租方带来的实际
经济损失,其中可能包括寻找新的承租人所需的合理时间内的租金损失等等。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将会全面考虑各类相关因素,从而对违约金的合理性做出准确的判断。如果发现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违约方有权提出相应的减免要求;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非违约方也有权利申请适当提高。一般而言,违约金的收取上限不宜超过整个租赁合同款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但是,具体的违约金数额仍需结合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