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形中,房屋业主诉求开发商无需受到人数限制。倘若单个业主的合法权益遭受开发商不当侵犯,那么该业主便拥有提
起诉讼的法定权利。然而,当涉及到共同
诉讼时,若业主群体规模较大,则可通过选举
代表人的方式进行诉讼。在此过程中,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将对其所代表的所有
当事人产生
法律效力。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涉及到小区
公共利益问题,例如小区公共设施未能满足标准要求、物业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等情况,只要业主群体人数达到一定比例,通常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超过半数的业主以及占总人数超过半数者,即可发起集体诉讼。当然,具体情况仍需依据事例性质及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