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预售合同签署过程中,仅使用销售部门的盖章并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而且可能对您产生潜在的风险。由于预售合同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具有极高的
法律效力,因此,必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与之相比,销售部门的盖章主要是为了
保证企业内部销售流程的顺畅,其所蕴含的法律效应相较于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来说,显然要低得多。站在法律视角来看,唯有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才能被赋予代表公司对外
签署合同的法定权利。因此,如若仅有销售部门的盖章出现,那么这份合同的法律效力就有可能因此而受到质疑,一旦未来出现任何争议,这都将直接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要求,务必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此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以及有效性,从而保护您的权益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