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购置的流程之中,时常发生一方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另一方同意便擅自违背
购房合约条款的行为——这被称为单方强制违约。例如,卖方未能按照合约所规定的交付房子的日期如期交付房屋,又或是买方在尚未达到合约商定的解除条件之下,自行宣布取消购买该房。然而,任何一方出现此类
违约行为都将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假如是卖方向
买方违约,那么他(她)有可能需要退还买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
定金,并且还有可能需要对买方因这次违约而承受的实际
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比如房价上涨对于差额部分可能带来的损失。反之,如果买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卖方有权全额没收其缴纳的定金。倘若由此给卖方带来了经济损失,买方甚至还会面临被进一步追索
赔偿的法律责任。具体责任的归属和
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根据当事双方签署的购房合约及其相关
法规来进行判别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