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寻衅滋事罪与
敲诈勒索罪的合并惩罚,必须全面综合分析这两种罪行的实际犯罪情况、各个阶段的犯罪情节、所造成的损害影响以及被告人在接受审判过程中的悔过表现等诸多因素。在一般情况下,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范围基本介于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之间;如果被告人纠集了众多人马接连不断地实施
寻衅滋事行为,给社会秩序带来了极其恶劣的破坏,那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相应的
罚金。而敲诈勒索罪的量刑规律是,如果赃款数额较大或是多次进行
敲诈勒索行为,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在判决后附加或单独处罚犯人应交纳的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或是存在着其它严重情节,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可能被判处罚金;至于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或是存在着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事例,被告人的
刑罚将可能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会在判决后附加或单独处罚犯人应交纳的罚金。然而,无论是哪种行为导致的罪行,受刑者的合乎法律的总刑期都应控制在最重的刑期之下、法定刑期中最高的刑期之上,具体的刑期判决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斟酌处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管制所涉及的最高监禁年限不应超过三年;拘役所涉及的最高监禁年限也同样不应超过一年;而对于那些因各种罪行累积而导致的总刑期未满三十五年的罪犯来说,其判处的最高监禁年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然而对于那些总刑期在三十五年及以上的罪犯来说,他们的最高监禁年限也只能是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