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的违约行为往往会涉及到中介机构的
赔偿问题。至于赔偿的主体究竟应该是谁,这还要依据具体的情节来分析。例如,当
购房者由于自身的缘故发生违约,并且中介已经尽职尽责地完成了自己应尽的服务义务时,那么损失的数额则往往应由购房者自行承担。然而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中介机构因为某些过失,如没有全面披露房屋的关键信息或者违背了
服务合同中的规定,从而导致了购房者的违约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中介机构可能就需要为他们的行为负起相应的责任,甚至有时候可能要承受的是全部的赔偿压力。除此之外,如果在签署的合同之中已经对责任的范围以及责任的承担方有了明确的协议,那么自然就应该遵循这些契约所定下的规则去办事。总而言之,在确定赔偿的承担主体的时候,我们必须要从多个角度去权衡违约的根源,中介的实际服务效能,以及签订的相关合约,综合所有这些要素,才能得出更为准确、合理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