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况下,房屋购买过程中的延误交付是否可以解除
购房协议并要求退还所支付款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与评估。如果买卖双方签署的
购房合约中清楚地规定了,当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完成
房屋交付时,
买受人即有权利解除这份合同并依法收回自己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同时开发商的此种过失行为确实满足合同中制定的相关
退房条款的标准,在此种情形下,买受人有权提出退房请求。但是,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引起
逾期的根本原因。如果
逾期交付是由于诸如自然灾害、政治动荡等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所导致,那么开发商可能并不构成违约行为,因此买受人要求退房的诉求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困难。然而,如果开发商的逾期行为已经构成了根本性的违约,并且对买受人实现
购房合同的主要目的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例如房屋本身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且无法通过维修手段加以解决等等,此时买受人同样具有合法的权益要求退房。总而言之,对于房屋购买过程中出现的逾期交付问题,是否能够解除购房协议并要求退还所支付款项,需要结合
合同条款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虑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