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犯罪事例的处理过程中,若某案的
追诉时效已经到期,根据相关原则通常不会再开展进一步的
审查起诉或
司法程序。然而,本案中如能证明存在法定的不受
追诉期限限制的特殊情况,那么还是必须要展开调查并采取适当行动。例如,当某案已经进入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的
立案侦查阶段或者已由人
民法院受理,但是
犯罪嫌疑人逃逸了侦查或审判工作,此时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除此之外,如果
被害人在此之前已经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且经过审查有确凿
证据证明该案需要进行司法程序,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却未能及时
立案,这种情况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影响。因此,关于是否要对遗留事例进行审查起诉,需要全面考虑所有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以做出准确的判断。总的来说,追诉时效并非是绝对的“护身符”,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