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拳脚相加的争斗及其判决问题,需要全面细致地考察诸多相关因素。首要的事项便是确认涉案双方的身体损伤状况;具体来讲,倘若由此产生了
轻伤甚至更重的损害结果,那么这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
刑法中的故意
伤害罪名。在涉及到所谓的“一对三”的复杂情况下,我们还需要深入分析冲突的缘由、各方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动手的先后次序以及所引发的不良后果的严重性等等。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其中一方毫无理由地挑起事端并且率先采取
暴力行为,那么这一方的过错显然更为严重。然而,如果没有达到
轻伤的标准,仅仅是轻微伤势或者并未给对方带来显著的身体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根据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
行政处罚,如
拘留、罚款等。总而言之,对于此类事例的最终判决,必须以事例的实际情况和充分的
证据为基础,由司法机构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