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家企业宣告破产之后,其正面临着尚待清偿的巨额
债务,然而债务在被清偿过程中的顺序与范围,皆受到相关法律
法规的严格规定。在实施
破产清算活动之时,依据法定程序,首先须将
破产财产用于优先清偿破产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尔后再依次偿付员工的薪资报酬、
社会保险费用、税收款项等等。而普通
债权人的权益,大多是在
债务清偿的最后环节中以比例方式加以分配。若遭遇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众多清偿请求之情况,便需要根据具体比例来确定分配额度。然而,如若发现企业的股东存在未完全履行
出资义务或者
抽逃资金的
违法行为,那么这些股东就应负起相应的
补充赔偿责任,对
公司债务在其未出资或
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的偿还义务。总而言之,尽管企业破产现象可能会导致一些债务的消失,但是在法律框架之内,所有的债务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并予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