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面临破产危机之时,各位
债权人务必积极主动地行使自我权利,并适时
申报债权。首先,您需要关注
破产管理人发布的公开信息,根据公告中所规定的截止日期向他们及时申报陷入困境的企业
拖欠您的款项。在进行
破产清算过程中,所有的
债务将会依据法定的偿付顺序进行相应分配处理。通常情况下,
破产财产先用于负担破产
诉讼费用及
共益债务的清偿,然后依次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偿还:第一,破产企业所拖欠员工的薪资及福利待遇,包括
医疗保险、工伤
赔偿、
丧葬费等;第二,被划归到员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向员工支付的
补偿金;第三,破产企业所欠缴的除上述两项之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税务款项;最后,才轮到普通
破产债权的清偿。因此,您的货款属于普通破产债权的范畴。如果在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时,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我们强烈建议您密切关注破产清算的整个流程,以便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