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我国行政法中并未确立
保释金制度,因此在
行政拘留环境中,我们并不需要支付保释金便可以获得暂时性的人身自由。行政拘留作为一项严肃的行政法律惩罚手段,其实际
执行期限往往是法定且明确的,无法通过支付一
定金额的保释金而实现提前解除。然而,如果您所询问的实际上是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
拘留阶段——即
刑事拘留——那么对于取保候审的
保证金金额则没有一个绝对统一的标准界定。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相关决策机构会结合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的社会危害程度、事例的具体情节和性质、可能被判处的
刑罚轻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个人经济状况,同时还会充分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从而最终确定保证金的起始额度。一般来说,保证金的起点数额设定为人民币1000元。至于具体的保证金数额,则需由决定机构依据上述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