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情感作为欺骗的筹码并以此来诈取他人钱财,这种行为极有可能会构成
刑事诈骗罪。所谓的诈骗罪,其关键在于
行为人是否具有
非法占有的故意,并且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从受害者手中获取到
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假如某一方在交流过程中,通过对
个人信息和事件的
虚假陈述等手法,使得对方由于误解而做出将自己财产交出的决定,而且所获得的钱财数额达到了当地法律规定的特定标准(各地区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那么这就满足了诈骗罪的
犯罪构成要素。然而,在进行判断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双方之间的实际交往情况以及给予钱财的性质(例如,这笔钱财究竟是
赠予还是被骗走)等多方面的因素。如果只是在情感交往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消费支出,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视为诈骗。倘若您不幸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强烈建议您务必保存好相关的
证据材料,比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等,以便于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