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破产公司债务问题是否需要进行偿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评估。在启动
破产清算程序之后,破产企业的各项财产将会按照法律规定的优先级以及
分配比例加以处理。倘若在支付了各类破产费用、共益
债务、员工债权、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应交
税费等必要款项之后,企业仍旧拥有一定盈余来偿还普通
债权人,那么那些未能得到充分清偿的债务在原则上仍然需要负债方进行偿还。但是由于负债人在这个时候已经基本失去了实际的还款能力,所以很有可能发生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然而,若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判定,负债人确实处于无法偿还债务的窘境之中,并且他们并没有恶意采用逃债等任何非法手段,对剩余尚未偿还的债务或许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获得豁免。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有些特殊性质的债务,例如由恶意
透支信用卡导致的债务等等,就算是进入
破产程序也是无法得到豁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