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审判程序中,如果在开庭通知被告后,该方无正当理由而未能出庭应诉,或者在未得到法庭批准的情况下主动离开法庭的,法院将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裁决。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仅仅因为被告缺席就直接认定原告必定获胜,这并非法律的规定,实际上,法院还需根据原告提交的相关
证据以及事例真实情况来展开深入的审查与判断。假如原告所提交的证据充足且具备清晰性,能够明确证实自身提出的各项主张,那么法院很可能会依照原告的期望对相关
诉讼请求予以认可。但是,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以满足法定的证明要求,其提出的诉讼请求同样存在被法院置之不理或驳回的可能性。总的说来,被告是否出席庭审并不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判决结果,决定性的因素在于事例的真实情况以及所提交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