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敲诈勒索二十万元未遂的事例,在审判
量刑过程中,应参照已遂事例进行适当从轻或
减轻处罚。
敲诈勒索罪具有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对
受害人采取威吓或
强制措施,强行索求公私财产的明显特征。在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框架下,若
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敲诈勒索行为涉及公私财产价值
数额较大或存在多次敲诈勒索情形,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若
涉案金额达到
数额巨大标准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处罚,同样也需承担罚金责任;而当涉案金额达到
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责任。因此,二十万元的涉案金额通常被视为“数额巨大”的范畴。然而,鉴于该事例属于未遂状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结合
犯罪行为的实际执行程度、所造成损害的具体规模以及未能实现
犯罪目的的具体原因等多方面因素,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范围内,依法给予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