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的
刑法体系内并没有将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五周岁以下。依据现行
法规定,对于那些未满十二周岁的个体,无论其采取了何种方式对社会产生了危害性,他们均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
刑事责任。而关于已经达到了十二周岁但尚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如果他们在恶意杀害他人、故意侵害他人生命、运用极其残酷的手段导致他人重伤并且造成严重残疾等群体事件,且这些恶劣行径经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查和批准后被追诉,那么这部分人便不得不承担
刑事责罚。此外,年满十四周岁但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人群,如果他们实施了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丧命或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以及其他严重的
犯罪行为,如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那么他们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最后,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只要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犯罪年龄的设定是基于对
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社会认知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和权衡之后所做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