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并不会轻率地对
强制拆迁做出裁决。强制拆迁所涉及的是严谨的法律条件与程序要求。首先,强制拆迁的依据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行政命令,例如为保护广大公众利益的需要,并且
行政部门已按照规定流程完成了法定的征税过程。其次,当行政机构考虑采取强制拆迁措施时,他们应该履行告知以及倾听
当事人表述其异议和辩解的程序。若行政机构未能遵循以上法定程序便实施强制拆迁,那么法院通常不会认可这样的行为。然而,如果被
拆迁方在法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补偿决定,同时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仍未迁出,此时,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有权依法向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在此种情形下,法院经过审慎评估后,有可能会做出允许强制拆迁的判决。总的来说,对于强制拆迁的判决,需要严格依法进行,不能轻率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