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未成年人团伙持刀袭击警察这一事例的判决,必须全面地考虑诸多因素。首先,对于未成年罪犯,依法应给予从轻或减轻
刑罚的处理。然而,精准的
量刑仍需根据其年龄、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在犯罪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额外的情节来进行确定。比如说,如果是已满16周岁却尚未达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因为持刀袭击警察这一
违法行为,将被判为妨害公务罪,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被处以
罚金的惩罚。然而,若是14周岁以上还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判定为此罪。至于12周岁以上但还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仅在犯有故意杀人罪、故意
伤害罪,且导致他
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极为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的情况下,才应该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总而言之,对于未成年罪犯的
处罚,我们会始终坚持教育、挽救和保护的原则,以期让他们能够重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