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明确规定利息的
借贷合同中,传统观念认为该这样的情况应认定其不具有任何利息。然而,倘若出借方能出示
证据表明双方曾经有过关于利息的
口头协议,或者在
债务人偿还期间,表现出有规律且持续性的支付利息行为,那么法庭或许会基于这些事实,结合其他相关因素进一步判断是否存在利息约定。此外,若
债务到期之后,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而出借方可据此主张其
逾期产生的利息,那么在此情形之下,一般来说,审理法官均会是以支持出借方提出的请求为基础,参照当前一年定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大致基准来进行衡量和裁定。总而言之,能否取得有效证据证明存在利息约定才是决定事例成败之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