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三辆
汽车追尾事件责任的归属,需综合考虑诸多复杂因素。常规来说,若因后车未能保持合理安全距离而导致与前车发生
追尾碰撞,后车需为此负责并承担
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前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了诸如违规变更车道、
违法停车或者突发急刹车等不当行为,这同样可能直接导致责任的重新分配。例如,假设第一辆汽车按规行驶,第二辆汽车追尾撞上第一辆汽车,紧接着第三辆汽车又追尾撞上第二辆汽车,在此情况下,通常会认为第二辆汽车应对其与第一辆汽车之间的
追尾事故负有全部责任,而第三辆汽车则应对其与第二辆汽车之间的追尾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倘若能够通过现场勘查、行车记录仪以及
证人证言等多种途径获取到充分的
证据,证实某一辆汽车的过失行为是引发追尾事故的主要原因,那么责任的划分便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最后,关于责任的具体判定,应当以交警部门所出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