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状况下,一般的做法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于该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产生的影响及
责任人的过失严重程度,从而辨别其责任归属。举个例子来说,当驾驶员开车门时没有仔细观察周围环境并因此导致他人受伤的情况,驾驶员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主要的或者全部的责任承担者。这皆因他们未能履行谨慎观察的职责,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然而,若
被撞伤的一方也存在诸如在
机动车道上行走等
违规行为,那么这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开车门一方的责任。至于具体的责任分配,我们应该以交警部门出具的
事故认定书为准。在事故责任得到明确之后,涉及的
赔偿事宜将会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