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类事例中,法官将对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与考虑,以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权益的裁决结果。首先,子女的年纪及自身意愿无疑是至关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若是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他们的主观想法就往往会受到尊重与优先考虑。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始终秉持着维护子女最大益处的原则作为首要任务。然而,男方发生
婚外情的行为虽然可能对裁判产生影响,却并不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在此过程中,法官还需重点审视双方的
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其中涵盖了经济状况、教育经历、家庭生活环境的稳定性等等。若经调查发现双方的条件相当,并且两个女儿尚处于幼龄阶段,那么很有可能会判决由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但是,倘若某一方存在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例如存在不良习惯或
犯罪前科等问题,那么另一方获得两个女儿
抚养权的机会将会相应提高。最后的判决结果,将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性的判断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