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涉及
子女抚养权分配问题的
离婚事例时,当涉及到有两名子女且其中一名子女属于残障人士的事例时,法院往往会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与衡量。首先,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自身的意愿(若其具有明确表达意愿的能力),同时也会对父母双方的
抚养能力及条件进行全面的考察,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状况、教育程度、生活环境等等。针对残障儿童的特殊情况,法院还将重点关注哪一方能为其提供更为有利的康复、治疗以及特殊照顾条件。如果某一方已经在长期照料残障子女方面展现出了显著的优势及良好的适应性,那么这将会成为决定最终
抚养权归属的关键因素之一。总的来说,法院的基本原则是,尽可能维护子女的生活安定以及健康持续的成长。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依据每个事例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合理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