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卖淫这一行为被视为违反社会
公共秩序的行为之一,根据相关
法规,其法定
追诉期为自案发之日起六个月。然而,若将时间倒回至五年前卖淫的情景,并在此后直到现在才被发现,原则上可以说已经超过了法定的
追诉期限,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再给予相应的惩罚。值得强调的是,当卖淫行为与其他
犯罪行为相牵连时,例如在明知自身患有严重性病的前提条件下仍然进行卖淫活动,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传播性病罪,此时的追诉期限将会有所变化。总的来说,对于纯粹的卖淫行为,如果在五年之后才被发现,那么很大程度上不会再遭受
治安处罚。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最终由执法机构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判断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