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的
诉讼事例之中,倘若能够确凿无疑地证实女方存在不忠行为(即出轨),那么法院在做出最终裁判时便需要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考虑与评估。首先要明确的是,尽管出轨行为有可能被视为导致
婚姻破裂的主要过错方之一,然而却并不能因此而将其作为判定
财产分割比例的唯一依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往往会遵循保护无过错方以及维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
基本原则来进行财产的合理分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过错方就必须承担“
净身出户”的后果。关于
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出轨行为本身并不是决定
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而是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个人意愿、父母双方的
抚养能力及条件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当涉及到
损害赔偿的问题时,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相应的
赔偿要求,但前提是必须要有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出轨行为确实给其带来了精神上的伤害。总而言之,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将会根据整个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做出最为恰当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