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盗取他人手机并将其微信账户中存储的款项转移至自己私囊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
盗窃罪,且向来都是由于涉案财物价值
数额巨大被视为
盗窃事例中较为典型的一类。依据我国现行各项法律
法规及司法解释,对这类
犯罪的定罪
量刑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比如
违法犯罪所得金额的多少、
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与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甚至是
主动投案自首等等表现出良好
认罪悔罪态度的情节都会成为法院在宣判时的重要依据。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类性质严重的犯罪行为,相关司法部门会采取严厉打击手段,给予被告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并处或者单独适用一定数量的
罚金作为附加惩罚措施。然而,在另一部分情况下,如果被告人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侦查、提供有关事例线索,或者是通过主动退出全部
赃款以争取
当事人或者受害者谅解的方式来从轻或是
减轻处罚,那么法院在
量刑过程中也会酌情予以考虑。但是,若是罪犯没有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或者是曾经触犯过类似罪行而构成
累犯等对自身不利的因素,将会导致法院在量刑时不得不做出相应的
加重处罚决定。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将由法院结合事例全部经过和各种因素进行充分权衡后,再依法做出最终的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