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只有口头陈述且双方陈述内容有所出入的情况下,法院通常并不会单凭口头陈述便确定被告人的
刑事责任与惩处方式。因为相对于其他类型的
证据来说,口头陈述所具备的证明力度相对有限。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对
刑事诉讼事例进行裁决时,需要全面考量所有相关证据,确保足够完整和准确地呈现出事例的真实情况。假如说其他类型的证据已然构成了一个严密的证据体系,足以证实事例的实情,即便
当事人的口头陈述相互矛盾,这样的情况下也仍然有可能基于这些证据做出裁判结果。然而如果除此之外的证据并不够充分,无法证明
犯罪行为的真实性,同时当事人的口头陈述之间又存在着明显的矛盾,无法消除合理的质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遵循“无罪推定”的原则,不能轻易地判定被告有罪。总的来说,在进行
刑事审判时,必须要达到事例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