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审判实践中,对于二度开庭的案子,被告依然不出席的话,法院往往会依据原告提交的各项
证据及事例客观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审理与裁判。假如原告所出示的证据充足且有力,足以明确证明其提出的诉求,那么法院很可能会采纳并给予原告相应的
诉讼请求权。然而, 若原告提交的证据存在某些欠缺或者事例事实模糊不明的情况,法院也可能会要求原告补充核实证据或者依照相关
法规做出对原告不利的裁判判断。在
刑事诉讼方面,被告不出庭的现象被视为逃避审判的顽疾,对此法院将采取
拘传等手段强硬地敦促被告到庭应诉参与审判过程。倘若被告确实有合情合理的缘由而无法出席庭审,法院则会给予适当的延迟
审理期限。总而言之,最终判决结果是由事例特殊性质、各方证据状况等多种复杂因素共同决定的,法院必将严格依据司法法律规范及其程序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