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
彩礼是否应予退还以及退还的金额,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需要结合众多现实因素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权衡。比如,若男女双方未能成功完成
婚姻登记手续,或是虽然完成了婚姻登记手续却未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同生活,又或在缔
结婚姻初期给付的彩礼使支付者的日常生活陷入严重的困境,那么此时退还彩礼的请求可以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与认可。然而,对于有争议的20万彩礼是否应当归还的问题来看,如果符合上述提到的任何一种应当退还情形的话,法院通常会根据
当事人之间共同生活的时长、是否已经生育子女、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的优劣对比以及彩礼金额的大小、过错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经过审慎评估后,酌情决定退还的比例和具体金额。反之,如果不满足应当退还的条件,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不予退还或者只退还极少部分彩礼的判决。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必须以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和相关
证据为基础,才能得出准确无误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