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以及洗钱均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其中,职务侵占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具有特定属性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所具备的职务便利条件,将本应归属于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而洗钱则是指通过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掩饰、隐瞒掉
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及性质,进而在表面上使这些财富看起来合法化的行为过程。尽管职务侵占所获得的财产本身并不必然牵扯到洗钱行为,然而,如果
行为人在成功取得职务侵占所得之后,通过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金融交易等方式来掩盖其非法来源与性质,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洗钱行为。总而言之,单纯的职务侵占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视为洗钱,但是,如果行为人对于职务侵占所得进行了后续的非法处理,以掩盖其真实来源,那么这就有可能构成洗钱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