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
治安拘留的期间内,
律师享有与
当事人进行会面的权利。治安拘留作为一种
行政处罚措施,相对于
刑事拘留来说,其会见程序较为简易明了。律师通过会见被治安拘留的当事人,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而为其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以及必要的心理支持。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拘留所内部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及操作流程。一般而言,律师需要携带证明其身份的律师职业证书、律所出具的介绍信等材料,向拘留所提出正式的会见预约请求,并须依照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安排来进行此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