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
当事人配偶的银行存款是否面临
强制执行,取决于具体的事例事实和相关法律
法规。如果被判定涉及到
夫妻共同债务事项,那么原则上,
被执行人配偶在其应当承担并履行
债务责任的范围内,其名下的银行存款将可能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然而,如果所涉债务仅系被执行人的私人债务,依法而言不应该直接指向其配偶的银行存款。需要指出的是,倘若由被执行人配偶名义持有的存款被确认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此时法院也可能考虑执行其中属于被执行人的那部分份额。在正式启动
执行程序之前,法院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彻底审查,综合考虑债务性质、财产归属等各种复杂因素。同时,如被执行人之配偶对于执行存在异议,则有权向法院提起
执行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