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类情形的判定流程相当繁琐,需要将诸多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首要考虑的是狗的主人是否已经采取了充分且合理的管理手段以控制犬只的行为,例如是否设置了有效的围栏用以圈养犬只,或者是否在犬只周围设置了具有必要警示效果的标志等。假设狗主人已经尽力履行了这些基本的管理职责,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可能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但是可能仍需根据实际情况承担一定程度的
民事赔偿责任。然而,若狗主人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其管理义务,导致犬只处于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危险境地,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视为存在过失,并因此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其中既包括刑事责任也包含民事
赔偿责任。所以总的来说,对于该类事例的具体定性评判,主要取决于案情的各项具体事实以及相关
法规中的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