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房地产
拆迁纠纷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引发的再审
诉讼事例,其复审过程中最为核心和关键的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提交全新的
证据材料尤显重要,尤其当这些证据具有直接地改变原来的判决、裁定结果的能力时,重新审理的案子取得成功的希望或概率将会大幅度提高。接下来,原始判决、裁定中所认定的事实的
主要证据是否存在作假、未经充分质证的情况,这其实是复审过程中的审核工作的重中之重。然后,我们还要对原始判决、裁定所使用的法律条款进行细致查验,确保其适用无误。此外,如果发现原裁判文件有违反程序公正性的现象,例如审判组织的构成不符合法定规定或者应该规避的审判员未予回避的情况,也可以作为再审事例寻求突破的方向。最后,如果发现原来的判决、裁定有缺失或者超越了本来的
诉讼请求范围,同样可以将此作为复审事例的有力理由。需要特别提醒各位,对于因不服法院判决、裁定而提起的再审申请,时效应当在判决、裁定正式生效之后的6个月之内提出,特殊情况下,可从
当事人已知晓或应知相关信息之日起算,限制为六个月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