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
二审之后,通常情况下,
律师依然具有与
当事人进行会面的权限。然而,这必须严格遵循法律
法规以及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在
刑事事例的审理过程中,尤其是在二审判决尚未作出之际,律师与当事人的会面无疑是其履行辩护职责的关键环节之一。通过会见,律师能够深入了解事例的最新动态,从而有针对性地为当事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援助和心理上的支持。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会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为事例的性质、看守所的管理规定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因此,律师在进行会见时,务必携带齐备相关的手续文件,例如律师执业证书、
授权委托书等,向看守所提交会见申请,并且严格遵守看守所关于会见时间、参与人员数量等方面的规定。总而言之,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在二审期间仍然享有与当事人会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