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房产转让争议的
纠纷中,返还费用的分担方式往往严格遵循着“
败诉方承担”的指导原则。所谓反诉,即是在已启动的
诉讼程序之中,原诉讼程序的被诉人将原诉的
起诉人为被告,向受理该案的
司法机关提出的与原诉具有紧密联系且独立于原诉的反请求。在此过程中,反诉费用需由反诉的原告预先支付。待事例审理完毕之后,法院将会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对返还费用的最终承担者进行裁定。若反诉方取得胜利,那么一般情况下,返还费用将由原诉方承担;倘若反诉方仅获得部分
胜诉,法院便会根据双方胜诉与败诉的比例,来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份额。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出现双方各自承担自身费用的局面,这主要取决于事例的具体事实以及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