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是否构成
袭警罪这一问题,需要根据具体事例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考量与分析。袭警罪,即以
暴力手段,针对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施的袭击行动。在丹东所发生的类似事件中,倘若涉事
行为人采用诸如殴打、捆绑、禁闭等暴力形式,向正处于合法执勤状态下的警察发起攻击,从而阻碍他们正常地行使职权,并且其主观上存在着明确的
犯罪意图,那么这种情况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袭警罪。然而,若行为人的行为相对较轻,例如仅限于轻微的拉扯、推搡,并未对警察执行职务产生实质性的干扰,或者其主观上并不存在犯罪意图,那么就有可能无法被判定为袭警罪。尽管如此,即使行为人并未触犯袭警罪,他仍有可能因为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而面临相应的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