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所欠
债务原则上应该由举债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且在执行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追加配偶作为
被执行人。然而,若出现如下几种特殊情况,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便成为可能:例如,该笔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或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又如,在债务发生后,配偶对该笔债务进行了明确的追认等等。但是,要想证明这些特殊情况的存在,必须提供充足的
证据予以支撑。如果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该笔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仅仅依据单方面债务进行执行,试图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很可能会遭到法院的拒绝。至于能否成功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这需要结合债务的性质、用途、双方
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相关证据等多重因素,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