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配偶双方共同负担。然而,在某些特定状况下,例如当夫妻一方能够证实
债权人和
债务人之间曾明确约定这笔
债务仅限于个人承担,或是能够提供
证据证明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情况——即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这笔债务被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那么这笔债务就有可能由夫妻中的另一方单独承担。总的来说,
夫妻债务是否应该由其中一方全权承担,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判断,不能够简单地做出一刀切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