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
证人候审的过程中,最长时限非常明确,即不得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内,公安机构将基于案情的调查进展情况,果断进行决策,不行使保障人候审或尝试
变更强制措施。倘若公安机构坚信事例需进一步深入探究,有可能在 12 个月截止日期之前,提出延长体谅期的申请,然而这个延期同样不能超过 12 个月。值得关注的是,具体的延迟时间并不是恒定不变的,它受到事例复杂性及
证据收集程度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处于保证人候审状态下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例如,未经
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搬迁至所在城市之外,甚至是县界以内。若违背了这些规定,可能会面临着取消保证人候审资格,甚至是被更换为其他
强制措施之风险。